乐清市钱镠文化研究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

时间:2020/7/18作者:admin点击: 4537

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、使用和管理,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,根据国家民政部、财政部(民发〔200395号)《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我会实际状况,特制定本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。

一、会费收取标准

会长: 10000/

副会长:5000 /

秘书长:5000 /

理事: 2000/

监事长:2000/

监事:2000/

会员:500 /

二、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

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。每年 215日前一次性缴足下年会费。

缴纳方式为支票、现金、微信、支付宝或汇入本会帐户。

户名:乐清市钱镠文化研究会

开户行: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

帐号:201000152468352

三、会费开支范围

1、必要的办公支出;

2、组织举办协会大型会议、行业调研、各类培训、经验推广、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;

3、编印刊物、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;

4、其他应支出的费用。

四、会费管理

1、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,并开具《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》。

2、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,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由会长审定。

3、协会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,严格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接受会员大会(会员代表大会)、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督。

4、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(会员代表大会)报告,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。

5、对于无故连续2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,经理事会表决后取消会员资格。

本办法经 20191116日乐清市钱镠文化研究会第二届一次会员大会(会员代表大会)表决通过后生效。

乐清市钱镠文化研究会

O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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